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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核

胡彦斌 10598

原标题: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核

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核发
 
 
编号:
  53072300500001
 
 
 行使主体:
(责任主体)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彝)医药管理局、县防治艾滋病局)
 
 
设定依据:
  《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第十三条 申请参加出师考核的师承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并经核准其指导老师执业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第二十一条 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人员,填写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式样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并经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责任事项:
  1.受理阶段责任:告知审批认定范围、条件,并报送相关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阶段责任:组织核查和评价,并提出审核评价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作出审核认定或者不予认定;进行公示; 4.送达阶段责任:制发相关文书;法定告知;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应履行的责任。
 
 
追责情形:
  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批准的;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批准的; 3.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
 
 
追责依据:
  部门规章:《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共性责任追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
 
 
监督方式:
  1.电话投诉:县政府热线0878-12345;县纪委县监察委0878-12388;县政务服务局0878-7711961;双柏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78-7711997。 2.信函投诉:双柏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通讯地址:双柏县妥甸镇人民路1号卫生健康局办公楼三楼;邮编:675100;电子邮箱:zfbjjz2020@126.com
 
 
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双柏县人民政府或楚雄州卫生健康委提出行政复议;或应当自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备注: